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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如何认定/孙应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17:17:01  浏览:961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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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益,并不直接收受请托人财物,而是授意或者默许请托人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以第三人为周转财物的纽带,故意转移利润,意在收受贿赂的行为。它是交易型受贿罪的一种。这种类型的受贿,由于介入了中间环节,行受贿双方并没有直接的权钱交易,其犯罪意图被切断,导致主观犯罪故意认定出现障碍;加之掺入多个市场行为,需要区分合法买卖与权钱交易,犯罪因果关系认定复杂,增加了司法实践中的查处难度。对于这种类型的受贿,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请托人(行贿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行为,明显偏离了正常的市场优惠价格且第三人受益。这是认定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的前提。市场有其内在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市场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市场主体通过交易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达到双方的互利互赢。如果交易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一方明显受益,另一方明显受损,双方在没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自愿接受显失公平的交易,其实质就是贿赂目的制约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判断交易行为是否显失公平,最直接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就是交易价格。因为价格是交易的核心,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正常的优惠价格是市场主体促进营销获取竞争机会的一种手段,只有那些明显偏离了正常市场优惠价格的交易行为,才有可能被纳入受贿罪规制的对象,这也是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与低买、高卖交易型受贿的共通之处。但是,后两者交易的主体双方是请托人与国家工作人员,而前者交易的主体双方则是请托人与第三人。

正常市场优惠价格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优惠价格必须经过决策方集体研究决定,或者决策方主要负责人均知晓这个优惠价格的存在。优惠价格既然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是营销策略的表现形式,必然需要经过集体决策,或者虽未经集体讨论,但其主要负责人均知晓优惠的价格及幅度,否则就可能是不公开不透明下的权钱交易。第二,优惠价格在交易时就已经事先存在并且有效。优惠价格具有预设性、有效性和非特定性(不是针对特定人设定)等特点。交易行为发生后,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价格如何回落,都不作为评价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基准价格。第三,优惠价格是距离“交易时”最近的一次优惠价格。市场营销过程中,经营方可能会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优惠价格作一些调整,在双方进行交易时可能已经存在多个不同的优惠价格。但不论有多少次调整,价格波动情况如何,均应当以距离交易时最近的一次优惠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因为,只有这个时候的优惠价格才最为接近“交易时”,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认定标准。

二、第三人与其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的关系。这是认定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的核心。请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优惠价格的交易,直接获得利益的是第三人,而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本人。第三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应当具有怎样的关系,才能使其获得的利益能够从法律意义上归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被整体评价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行贿人的财物,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例如,国家工作人员授意请托人与自己同学所在的公司进行偏离正常市场优惠价格的交易,能否构成本文中的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

笔者认为,受贿罪的本质在于国家工作人员与行贿人之间的权钱交易,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是受贿罪客观构成要件,要将第三人获取利益的行为评价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必须进行“第三人收受财物等同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的实质判断。因此,第三人必须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的关系。

这种特定关系,表现为对财产或者利益能够共同占有、使用和处分。近亲属由于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生活,有着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能够对财产、利益共同占有、使用和处分。国家工作人员的情人,由于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感情和利益关系,事实上能够形成对财产和利益的共同享有。除此之外,经济上的合作伙伴、共同投资人,也能够基于相互间的投资份额、比例对财物进行分配,从而使其获得的财产、利益部分归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笔者认为,第三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表现为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第三人即“两高”司法解释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至于同学、同乡等等,因为与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情感上的联络,不是共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即使其以明显偏离正常的市场优惠价格获取高额利润,如果不能证明该收益由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共同占有,就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三、第三人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益。这是认定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的关键。请托人之所以愿意与第三人进行显失公平有违市场交换规则的交易,就是基于第三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请托人能够通过第三人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交易价格与偏离正常市场优惠价格之间的差额,正是公权力被出卖的对价。尽管国家工作人员与请托人幕后的权钱交易因第三人或更多人的介入而被切断或者掩盖,但其与请托人的职务管理行为却是直接的、客观存在的,即国家工作人员是管理的一方,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请托人是管理的相对方,双方有着直接的职权联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及形成的便利条件,暗中承诺、实施或者实现为请托人谋利益,这是双方增设中间环节的真正原因所在。

在司法实践中,查证增设中间环节交易型受贿,侦查人员必须由表及里,由外到内,由事物的现象发现其本质。具体路径可以为:首先,从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优惠价格的交易出发,查找交易的双方主体;然后,以获得明显利益的一方为中心,考察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联系,具有怎样的联系,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最后,分析与明显受益方有着特定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与不对等交易的利益提供方是否具有职权联系,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利益,是否明知利益提供方与其特定关系人的交易行为。如果上述查证均能成立,就可以判断利益提供方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增设中间环节交易这一形式,行权钱交易之实。

(作者单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作者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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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和停牌事宜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和停牌事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后的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和停牌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和停牌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披露和停牌事项

  上市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公告:

  1、在约定的公司债券付息日、本息兑付日前;

  2、行使赎回权;

  3、触发回售条件;

  4、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作出发行新公司债券的决定;

  6、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主体变更事项;

  7、财务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公司债券本息;

  8、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9、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本所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事项。

  上市公司于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或发生上述第5至9项可能对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除及时披露外,还应向本所申请停牌。

  二、停复牌时间

  上市公司公司债券停复牌时间自信息披露当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十点三十分复牌。

  三、除上述规定外,本所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上市公司公司债券的停牌与复牌事项和时间。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种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种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今年以来,化肥价格持续上涨、部分肥料品种供应偏紧。针对这一形势,各级农业部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农民选好肥、施好肥,努力减轻化肥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促进增粮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秋冬种工作正由北向南全面展开,农民用肥进入高峰季节。各地要紧紧围绕秋冬种生产,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继续把测土配方施肥作为农业生产的重大技术措施全力推进,抓紧抓好抓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发布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为指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我部组织制定了《2008年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意见》(见附件),提出了分区域、分作物的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原则和施肥建议。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方案,推荐经济合理施肥量,优化施肥时期,采用科学施肥方法,切实提高肥料利用率。引导农民选择适宜的肥料品种,降低肥料投入成本,改善施肥结构,增施有机肥,推进秸秆还田。

  二、发布肥料配方信息

  肥料配方是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重要成果,是联结技术推广和企业的纽带。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分析汇总测土配方施肥分析化验和田间试验数据以及技术成果基础上,制定分区域、分作物肥料配方,并通过公共媒体予以发布,引导肥料生产企业生产配方肥料,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同时,要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共享和应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积极性,扩大配方肥料供应和农民按配方购肥、按配方施肥的范围。

  三、开展秋冬种科学施肥宣传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墙报及农村集贸市场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根据秋冬种主要作物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测土配方施肥知识和技术,使广大农民了解和应用科学施肥技术。要集中展示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效果,激发广大农民科学施肥的热情。在秋冬种期间,每个项目县要组织两次集中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测土配方施肥作用和成效,为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配方肥质量监管

  配方肥质量直接关系到测土配方施肥的效果与农民的收益。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配方肥质量监管。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质量优的化肥企业参与配方肥生产与供应,要建立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对配方肥实行全程质量跟踪,严禁不法企业掺杂使假坑害农民。加强监督抽查、市场检查,掌握配方肥质量状况,公布配方肥质量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肥制假、贩假案件的查处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简化配方肥登记手续,加快审批速度,积极为配方肥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五、组织专家巡回指导

  建立部、省、县三级联动机制,组织专家深入乡村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测土配方施肥巡回指导和培训活动。我部将在秋冬种期间组织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集中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等活动,建立测土配方施肥典型示范样板,采取包村包片、定作物定农户等形式,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要组织教学、科研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六、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总结

  根据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做好主要秋收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效果调查评价,搞好测产验收和效益分析,及时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同时,根据项目监督检查结果,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各项工作,对于部分工作进度较慢、经费结转较多的项目县,要认真分析原因,限期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实施进度,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早谋划明年的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测土配方施肥作用和成效,积极争取支持。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加强土肥技术人员力量,认真做好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准备工作,为明年全面推进打好基础。

  附件:2008年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2008年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

  今年以来,化肥价格大幅上涨,农民用肥成本大幅增加,严重影响了农民投入肥料的积极性,为指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部组织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利用各地测土配方施肥的成果,制定了《2008年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总的要求是: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科学施肥指导,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方案;推荐经济合理施肥量,优化施肥时期,采用科学施肥方法,切实提高肥料利用率;引导农民选择适宜的肥料品种,降低肥料投入成本;鼓励农民改善施肥结构,增施有机肥,推进秸秆还田。

  一、华北平原冬小麦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氮磷化肥用量普遍偏高,肥料增产效率下降。有机肥施用不足,锌等微量元素缺乏。

  (二)施肥原则

  1、依据土壤肥力水平,适当调减氮磷化肥用量;

  2、增施有机肥,实施玉米秸秆还田,提倡有机肥无机肥配合施用;

  3、氮肥分期施用,适当增加生育中后期的氮肥施用比例;

  4、依据土壤钾素状况,高效施用钾肥;注意锌等微量元素的配合施用;

  5、肥料施用应与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相结合。

  (三)施肥建议

  1、亩产600公斤以上条件下:氮肥(N)14-18公斤/亩,磷肥(P2O5)8-10公斤/亩,钾肥(K2O)8-10公斤/亩;

  2、亩产500-600公斤条件下:氮肥(N)12-14公斤/亩,磷肥(P2O5)6-8公斤/亩,钾肥(K2O)5-8公斤/亩;

  3、亩产400-500公斤条件下:氮肥(N)10-12公斤/亩,磷肥(P2O5)4-6公斤/亩,钾肥(K2O)0-5公斤/亩;

  4、亩产400公斤以下条件下:氮肥(N)8-10公斤/亩,磷肥(P2O5)3-4公斤/亩,钾肥(K2O)0-5公斤/亩。

  肥料运筹:若基肥施用了有机肥,可酌情减少化肥用量。对于缺锌土壤,可基施硫酸锌1-2公斤/亩。氮肥总量的1/3作基肥施用,2/3作为追肥在拔节期施用;磷钾肥全部作基肥。单产水平在400公斤/亩以下时,氮肥作基肥、追肥的比例可各占一半。

  旱地小麦可适当加重基肥比例,科学施肥指导方案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发布。

  二、长江流域冬小麦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有机肥用量少,过量施氮普遍且前期施用比例过大,微量元素缺乏。

  (二)施肥原则

  1、增施有机肥,实行秸秆还田,有机无机相结合;

  2、适当减少氮肥总用量,调整基肥、追肥比例,减少基肥用量;

  3、缺磷土壤应适当增施磷肥或稳施磷肥,有效磷丰富的土壤可适当降低磷肥用量;

  4、优先选择中低浓度肥料品种,磷肥可选择钙镁磷肥和过磷酸钙,钾肥可选择氯化钾。

  (三)施肥建议

  1、亩产400公斤以上条件下:氮肥(N)12-14公斤/亩,磷肥(P2O5)4-6公斤/亩,钾肥(K2O)4-6公斤/亩;

  2、亩产300-400公斤条件下:氮肥(N)10-13公斤/亩,磷肥(P2O5)3-5公斤/亩,钾肥(K2O)3-5公斤/亩;

  3、亩产200-300公斤条件下:氮肥(N)8-11公斤/亩,磷肥(P2O5)3-5公斤/亩,钾肥(K2O)0-5公斤/亩。

  肥料运筹:氮肥的50%作为基肥,50%作为追肥;磷钾肥全部作基肥。弱筋小麦应加大基肥比例。在缺锌、缺锰地区,每亩基施硫酸锌或硫酸锰1公斤,缺钼田块采用钼酸铵拌种。施用有机肥或种植绿肥翻压的田块,可适当减少基肥用量;常年秸秆还田的地块,钾肥用量可适当减少。

  三、西北地区旱作冬小麦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养分投入较低,有机肥施用不足,肥料增产效率下降。

  (二)施肥原则

  1、根据土壤贮水状况确定基肥;

  2、增施有机肥,提倡有机无机配合施用;

  3、施肥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

  4、肥料施用应与高产节水栽培技术相结合。

  (三)施肥建议

  1、高肥力土壤,亩产300公斤以上条件下:农家肥2-3方/亩,氮肥(N)8-10公斤/亩,磷肥(P2O5)3-4公斤/亩;

  2、中肥力土壤,亩产200-300公斤条件下:农家肥2-3方/亩,氮肥(N)7-8公斤/亩,磷肥(P2O5)3-6公斤/亩;

  3、低肥力土壤,亩产200公斤以下条件下:农家肥2-3方/亩,氮肥(N)5-7公斤/亩,磷肥(P2O5)3-7公斤/亩。

  肥料运筹:有机肥和磷肥作底肥一次施入,氮肥70-80%作基肥,20-30%作追施。

  水浇地冬小麦科学施肥指导方案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发布。

  四、长江流域冬油菜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氮磷钾肥用量普遍较低,养分比例不协调,有机肥施用不足,秸秆还田率低,硼等微量元素缺乏。

  (二)施肥原则

  1、增施有机肥,提倡秸秆还田,有机肥无机肥相结合;

  2、依据土壤有效硼状况,补充硼肥;

  3、适当降低氮肥基施用量,增加苔肥比例;

  4、肥料施用与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相结合。

  (二)施肥建议

  1、亩产200公斤以上条件下:氮肥(N)11-13公斤/亩,磷肥(P2O5)4-6公斤/亩,钾肥(K2O)7-9公斤/亩,硼砂1公斤/亩;

  2、亩产100-200公斤条件下:氮肥(N)8-10公斤/亩,磷肥(P2O5)3-5公斤/亩,钾肥(K2O)5-7公斤/亩,硼砂0.75公斤/亩;

  3、亩产100公斤以下条件下:氮肥(N)5-7公斤/亩,磷肥(P2O5)3-4公斤/亩,钾肥(K2O)0-4公斤/亩,硼砂0.5公斤/亩。

  肥料运筹:氮肥总量的50%作基肥施用、20-30%作越冬苗肥、20-30%作薹肥,在三熟制区薹肥应适当前移;钾肥60%作基肥施用、40%作薹肥;磷肥和硼肥作基肥施用。

  如基肥施用了农家肥,则基施化肥可酌情减少。

  五、南方秋冬季马铃薯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有机肥和钾肥施用量不足。

  (二)施肥原则

  1、依据土壤肥力水平优化氮磷化肥用量;

  2、增施有机肥,提倡有机无机配合施用;

  3、依据土壤钾素状况,适当增施钾肥;

  4、肥料施用应与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相结合。

  (三)施肥建议

  1、亩产3000公斤以上条件下:氮肥(N)11-13公斤/亩,磷肥(P2O5)5-6公斤/亩,钾肥(K2O)14-17公斤/亩;

  2、亩产2000-3000公斤条件下:氮肥(N)9-11公斤/亩,磷肥(P2O5)4-5公斤/亩,钾肥(K2O)12-14公斤/亩;

  3、亩产1500-2000公斤条件下:氮肥(N)7-9公斤/亩,磷肥(P2O5)3-4公斤/亩,钾肥(K2O)9-12公斤/亩;

  4、亩产1500公斤/亩以下条件下:氮肥(N)6-7公斤/亩,磷肥(P2O5)3-4公斤/亩,钾肥(K2O)7-8公斤/亩。

  肥料运筹:氮肥70%作基肥,30%作苗期追肥;磷钾肥全部作基肥。亩施2-3方有机肥作基肥。对于硼或锌缺乏的土壤,可基施硼砂1公斤/亩或硫酸锌1-2公斤/亩。

  六、苹果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地区果农习惯春施基肥,对秋施基肥认识不足;

  2、多数果园有机肥投入数量不足,导致土壤有机质含量偏低,保水保肥能力不足;

  3、集约化果园的氮磷肥施用普遍过量;

  4、中微量元素钙、镁、锌和硼缺乏;

  5、渤海湾地区果园土壤酸化问题普遍。

  (二)施肥原则

  1、增施有机肥,控制周年氮磷肥的施用总量;

  2、重视施用秋季基肥,果实膨大期适当减少氮肥用量、增施钾肥;

  3、出现土壤酸化的果园可适量补充石灰;

  4、与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相结合。

  (三)施肥建议

  1、亩产4500公斤以上果园:有机肥3-5方/亩,氮肥(N)25-40公斤/亩,磷肥(P2O5)10-15公斤/亩,钾肥(K2O)20-30公斤/亩;

  2、亩产3500-4500公斤果园:有机肥3-5方/亩,氮肥(N)20-30公斤/亩,磷肥(P2O5)8-12公斤/亩,钾肥(K2O)15-25公斤/亩;

  3、亩产3500公斤以下果园:有机肥3-5方/亩,氮肥(N)15-25公斤/亩,磷肥(P2O5)6-10公斤/亩,钾肥(K2O)10-20公斤/亩。

  肥料运筹:果实采摘前后是秋施基肥的关键时期,施用时期最好在9月中旬~10月中旬,晚熟品种可在采收后迅速施用,施用方法采取条沟法或穴施。对于旺树,50%的氮肥作秋季基肥施用,其余分别在3月份花芽分化期和6月中旬施用;对于弱树,30%的氮肥作秋季基肥施用,50%在3月份开花时施用,其余在6月中旬施用。70%的磷肥秋季基施,其余磷肥可在春季和6月中旬施用;40%的钾肥作秋季基肥,20%在开花期,40%在果实膨大期分次施用。土壤缺锌、硼的果园,每亩施用硫酸锌1-1.5公斤、硼砂0.5-1.0公斤,与有机肥混匀后于秋季施用。

  七、柑橘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有机肥投入数量不足,土壤酸化严重,农户用肥量差异较大,施肥比例与分配时期不合理,中微量元素普遍缺乏。

  (二)施肥原则

  1、注重施用有机肥,大力发展果园绿肥;

  2、适量施用石灰,改良土壤;

  3、优化氮磷钾肥合理施用量和时期,重视秋季采果肥的施用;

  4、适当补充中微量元素。

  (三)施肥建议

  1、亩产3000公斤以上果园:有机肥2-4方/亩,氮肥(N)25-35公斤/亩,磷肥(P2O5)8-12公斤/亩,钾肥(K2O)20-30公斤/亩;

  2、亩产1500-3000公斤果园:有机肥2-4方/亩,氮肥(N)20-30公斤/亩,磷肥(P2O5)8-10公斤/亩,钾肥(K2O)15-25公斤/亩;

  3、亩产1500公斤以下果园:有机肥2-4方/亩,氮肥(N)15-25公斤/亩,磷肥(P2O5)6-8公斤/亩,钾肥(K2O)10-20公斤/亩。

  肥料运筹:秋冬季施肥(采果肥):20%~30%的氮肥、40%~50%的磷肥、20%~30%钾肥、全部有机肥在11~12月采果前后施用;春季施肥(花肥):30%~40%的氮肥、30%~40%的磷肥、20%~30%钾肥在2-3月开花前施用;夏季施肥(壮果肥):30%~40%的氮肥、20%~30%的磷肥、40%~50%的钾肥在6-7月施用。磷肥优先选择钙镁磷肥或过磷酸钙。土壤缺硼、锌的果园,每亩施用硼砂0.5-0.75公斤、硫酸锌1-1.5公斤,与有机肥混匀后于秋季使用;pH<5.5的果园,每亩施用石灰或白云石粉60-80kg,50%秋季施用,50%夏季施用。

  八、露地大白菜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偏施氮肥现象严重,不仅导致氮肥损失,而且影响钙素吸收而造成品质下降;不同田块有机肥施用量差异较大。

  (二)施肥原则

  1、重施有机肥,培肥地力;

  2、氮磷钾合理配合,适当补充中微量元素;

  3、莲座期之后加强追肥管理。

  (三)施肥建议

  秋季大白菜主要分布在我国三北地区,在播种大白菜之前,根据土壤肥沃程度,每亩施用2-3方有机肥。亩产净菜5000公斤的条件下,推荐施用氮肥(N)20-25公斤/亩,磷肥(P2O5)5-8公斤/亩,钾肥(K2O)25-30公斤/亩。可根据产量水平的高低适当地增减肥料用量。

  肥料运筹:磷肥全部作基肥,30%的氮肥作基肥,70%作追肥施用;50%的钾肥作基肥,50%作追肥。氮钾追肥可在莲座期之后追施2-3次。

  九、日光温室秋冬茬蔬菜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一)存在问题

  日光温室秋冬茬蔬菜主要有果菜类(黄瓜、番茄等)、叶菜类(芹菜、生菜等)等,施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施肥过量现象普遍,施肥比例不合理,过量灌溉导致养分损失严重。

  (二)施肥原则

  1、依据土壤肥力水平,综合考虑环境养分供应,适当调减氮磷钾化肥用量;

  2、老菜棚注意多施秸秆类堆肥,少施禽粪肥;

  3、生长前期不宜频繁追肥,重视中后期追肥;

  4、采用合理的灌溉技术,做到水肥一体化。

  (三)施肥建议

  1、黄瓜:亩产2000-2500公斤条件下,每亩施用有机肥2-3方,氮肥(N)20-25公斤/亩,磷肥(P2O5)7-10公斤/亩;钾肥(K2O)15-20公斤/亩。有机肥和磷肥全部作基肥,氮肥30%作基肥,70%在结瓜初期至结瓜盛期分次追施;钾肥50%作基肥,50%在结瓜初期至结瓜盛期分次追施。

  2、番茄:亩产3500-4000公斤条件下,每亩施用有机肥2-3方,氮肥(N)15-20公斤/亩,磷肥(P2O5)7-10公斤/亩;钾肥(K2O)18-24公斤/亩。有机肥和磷肥全部作基肥,氮肥30%作基肥,70%在第1-2穗果以后间隔分次追施;钾肥50%基施,50%在第1-2穗果以后结合氮肥施用分次追施。

  3、芹菜:亩产4000公斤条件下,每亩施用有机肥2-3方,氮肥(N)15-20公斤/亩,磷肥(P2O5)5-8公斤/亩;钾肥(K2O)10-15公斤/亩。有机肥和磷肥做基肥,氮肥30%作基肥,70%作追肥;钾肥50%作基肥,50%作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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